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 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(HJ 76-2017代替HJ/T 76-2007)
本標準規定了固定污染源煙氣(SO2、NOX、顆粒物)排放連續監測系統的組成結構、技術要求、檢測項目和檢測方法。
本標準是對《固定污染源煙氣排放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(試行)》(HJ/T 76-2007)的修訂。本標準首次發布于2001年,2007年第一次修訂,原起草單位為中國環境監測總站、上海市環境監測中心和國家環?偩中畔⒅行。本次為第二次修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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